按照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年”整体工作安排,3月30日,科研处在阳光讲坛举办了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专题报告会。部分文科教师和人文社会科学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主讲人、科研处副处长刘鹏程结合《绥化学院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实施细则》《绥化学院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和学校科研工作实际,从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的概念、学术伦理、成果呈现规范、学术批评规范、学术评价规范等方面对《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规范指南》进行了解读,重点对选题与资料规范、引用与注释规范、学术资源获得与权益自我保护作了重点说明。在解读选题与资料规范时,他说,选题要充分酝酿,注重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避免主观臆断;要了解和尊重既有研究成果,避免低水平的重复;要注意立意和主题是否具有可行性。在解读引用与注释规范时说,引用要遵循学术引用的规则,尊重原意,不可断章取义。刘鹏程以具体的参考文献为例,对其编写格式、编排原则以及标志符号的运用作了详细讲解。
最后,刘鹏程强调,学术创作必须尊重知识产权,充分尊重他人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耐心诚恳地对待学术批评和质疑,正确对待科研活动中存在的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关系,要始终坚持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科研诚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组成部分。学术诚信是高校教师的学术良心所在,是师德的集中表现。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不但要在教书育人上为人师表,更要在学术研究中率先垂范。
据悉,不日,科研处还将举办理科学术规范讲座。(记者 张 爽 王 雪 韩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