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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学院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7-05-12 作者:黄龙斌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以及《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黑教师字〔2011〕120号)文件精神,推进学校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引导广大教师自觉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师德师风,努力培养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造就一支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

(二)重大意义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关键。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人才培养教师为本,教师素质师德为先。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与职业道德素质作为师德的核心,是校风与学风的基础和关键。因此,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高师德素养,是确保教学中心地位、切实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关键环节。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新世纪第一次全教会的召开,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强,高校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同时,社会转型必然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规范产生深刻影响,所有这些都对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课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新时期高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到关系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切实抓紧抓好。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也是我校建设和谐创新校园、实现科学发展的根本保证。建设和谐创新校园、实现学校科学发展,既需要硬条件,更需要软环境。建设一支政治思想素质过硬、学术与职业道德优良、教学与科研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形成优良的教风、校风和学风,对于学校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任务

学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找准抓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活动促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精良的队伍,进而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带动教风,培育学风,优化校风,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要实现这样的目标要求,必须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认真学习和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教育教学纪律,依法执教;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

(二)树立教师的正确职业理想。广大教师要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的前列;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个人理想与学生成才、学校发展、祖国富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

(三)提升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准。广大教师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热爱学生,尊重学生,绝不触犯“红七条”,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要自觉加强自身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要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努力成为热爱学习、善于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四)增强教师自身的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是教师能否圆满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的直接决定性因素。广大教师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坚守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恪守学术道德,发扬优良学风;要潜心钻研业务,全面掌握专业知识,打牢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要勇于探索创新,积极参加教学、科研活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适应素质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推进师德建设的不断创新。师德师风建设要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师德师风建设的观念、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制度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要特别突出新形势下师德师风建设的时代性,在加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力戒形式主义,使师德师风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学生、贴近教师,把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可和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措施

(一)宣传发动,加强学习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院系(部)、各部门要紧密围绕指导思想,组织召开会议,落实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发动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师德师风建设活动中。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采取相对集中学习和以各院系(部)、各部门为单位分散学习相结合、个人思考与会议讨论交流相结合、讲课辅导与听取先进事迹报告相结合的“四结合”方式进行,组织广大教师学习师德师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各院系(部)、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创新建设载体,探索建设方式。

学习重点:

(1)《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

(2)《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

(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黑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5)《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

(6)《黑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7)《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

(8)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二)树立典型,营造氛围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院系(部)、各部门要善于发现和挖掘身边的先进师德师风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示范、标杆作用,使广大教师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积极营造师德师风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查找问题,整改提高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广泛听取和征求学生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找学校在教师管理、教师教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教师个人在政治思想、教育思想、教育方向、尊重学生、学风带动、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采取上下联动、集中整改的办法予以解决。

(四)完善制度,建立机制

要认真总结师德师风建设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工作制度,常抓不懈,进一步扩大活动成果;要重点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建设评估制度、师德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健全和完善师德教育机制、监督机制,出台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健全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把师德师风建设与学校教育教学思想大讨论,与教师的评职、晋级、评比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师德师风建设逐步走上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等担任,成员由组织部、宣传统战部、纪检监察处、工会、学生工作部、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高教研究与教学质量评估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在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各院系(部)、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本部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领导责任,具体落实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总体部署。

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学校加强师风、教风、学风、机关作风、校风建设,从整体上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举措。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任务落实到位,职责明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要树立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际效果的思想观念,针对学校和教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在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师素质、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从教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展示师德师风风采上下功夫,努力提高建设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严明纪律,落实职责。各级党政部门、广大党员教师

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合力。学校建立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师德行为、违反“红七条”、造成教学事故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晋升职称、评优评奖等资格。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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